摘要

<正>6月12日,新疆某外贸公司一批出口货物获得新疆首份新版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企业因此享受到约3 800美元的关税减免优惠。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自6月12日起,中国和韩国双方将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生产或制造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可作为出口产品在进口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必要书面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