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黑政发〔2021〕5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3月2日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