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主持人:我单位有一职工出差去外省,在前往工作途中发生事故,后被认定为工伤。由于伤情还未完全稳定,他只能在受伤地继续进行治疗,该治疗医院非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请问,其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工伤治疗费用应否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广西读者张先生张先生: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在统筹地区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