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北科信息处理公司(以下简称北科公司)成立于1987年,原股东为北京市软件技术开发中心。1991年,根据(1991)京编事字第042号文件批复,北京市计算中心和北京市软件技术开发中心合并,合并后名称为北京市计算中心(以下简称计算中心)。计算中心成为北科公司股东,持有100%股权。初始投资成本4,050,000.00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3,850,000.00元,货币资金投资200,000.00元。固定资产投资具体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创业大厦A座三层房产。后因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转制工作的启动,依据2015年09月0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市长办公会,研究并同意了北京高技术创业中心的转制方案,同意将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创业大厦A座三层房产划转北京高技术创业中心。根据市长专题会会议纪要《北京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15号)的要求,北科公司积极配合产权关系的划转工作,需要对北科公司注册资本金进行减持。计算中心相应减少对北科公司的投资。列举企业的两种账务处理方法:(一)北科公司将减持的房产累计折旧计入资本公积,计算中心按房屋净值收回对北科公司的投资;(二)北科公司将减持的房产累计折旧计入未分配利润,计算中心按房屋原值收回对北科公司的投资。账务处理方法不同,给企业带来不同的影响,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得出账务处理方法 (一)对企业更加有利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