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早期土地制度的现代转向是从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开始的。但土地私有制并不意味着土地制度"历史的终结"。现代土地权利既不等同于私有制,也不局限于私有制。衡量土地制度现代性的标准在于是否存在不受特权干预的、可在法律框架下自由交易的土地权利。当下中国土地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公有还是私有,而在于公权(力)如何对待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