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图书馆是面向社会文化服务的重要公共场所,厘清其责任是构成自身规范建设的重要内容。少儿读者作为未成年人,其在公共图书馆面临的潜在安全风险相比成年读者较高,基于该现实,少儿读者受到客观损害事实与公共图书馆管理人责任的法律关系需加严格审视。由此,公共图书馆管理人主张其责任受法律阻却而归于免责,遂需在法理上对其无过错及其它无法律因果关系的理由作法律证明研究,从而使公共图书馆管理人更好地加强自身责任规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