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办发〔2022〕7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建设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二十二条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10月29日建设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二十二条措施劳务品牌是指具有鲜明地域标记、过硬技能特征和良好用户口碑的劳务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