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政字[2018]145号烟台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蓬莱港口岸新增涉外作业点对外启用验收的请示》(烟政呈[2017]46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位于蓬莱港口岸开放范围内的烟台港蓬莱港区2×50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8#泊位)和蓬莱中柏京鲁船业有限公司舾装码头工程(3#、6#、7#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