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通肇事罪属于常见罪名之一,这一罪名每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害远远高于其他犯罪,甚至有人将该罪视为当代社会最大的威胁之一。在办理该类型案件过程中,理论界与实务界存在着不小的争议,而这些争议的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类案件的正确处理。这包括了被害人权益的边缘化问题,自首的认定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认定等问题。上述问题亟待明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