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所签订的税收协定及议定书中,对于跨境融资的利息所得,绝大多数均规定了特定条件下的来源地免税待遇安排。这些免税待遇使跨境融资的利息税负趋于公平合理,从而有助于支持、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资金融通。但是,免税待遇安排在内容和理解适用上存在着不确定性与分歧争议。为此,应当通过沟通协商使免税待遇安排在内容上更加明确、可预测,并在解释适用上实现协调统一。同时,来源地免税待遇安排的扩展可能造成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在税收利益分配上的失衡。因此,在寻求和推进来源地免税待遇的扩展中,必须同时考虑和形成相应的利益平衡的配套制度与政策,从而进一步鼓励、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资金融通,实现"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价值理念与目标。

  • 单位
    南京审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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