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9月底,国家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意味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俗称"4+7"试点)实施近半年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随着"4+7"扩围中选结果的公布和落实,一轮新的讨论在业内酝酿发酵。集中采购合同量之外的余量市场如何分配?如何让患者更愿意选择中选药品?追求低价是最终目标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