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的国外制度创新研究

作者:蓝岚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3, (11): 55-57.
DOI:10.3969/j.issn.1674-9111.2023.11.024

摘要

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应对新业态从业人员面临的严峻职业伤害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多个文件中提出构建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具体设计方案仍在推进中。瑞典、芬兰、葡萄牙等国家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之中,而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都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建立了新的工伤保险制度。在缴费对象、缴费水平、覆盖范围、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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