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在一些地区开展了以村民自治的治理单元调整为突破口的实践探索。这些探索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也引发了学界持续的争论。通过对既有的实践探索和理论争论的梳理和总结,笔者认为村民自治的治理单元,仍将以行政村作为基本单元,但其在类型上、层次上、抑或形式上会从单一化走向多样化。治理单元的调整,应遵循以"因地制宜"为原则,以"治理有效"为标准,以"自治落地"为目的,在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治理单元的前提下,构建类型多样、层次分明和形式丰富的村民自治治理单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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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