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多,覆盖面广,资金运行风险较大。行政村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乡镇作为项目监管的主体,县级财政作为项目的指导和监督主体,其执行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的执行效果。本文结合光泽县的实际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并提出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