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对华"301调查"报告中重点指责中国强制美国在华企业转让技术。中国市场准入制度中的合资要求、股比限制以及行政审批和许可程序与强制技术转让之间没有直接联系,以技术换市场是美方企业的自主决策。外商投资者获得市场准入之后,中国对其在技术许可方面所采取的不同规定不违反《TRIPS协定》中的国民待遇和专利权内容。中国非但不存在强制技术转让的问题,近些年来还显著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强对外商投资者的保护。鉴于中美之间的投资关系仍在不断加强,相关争议应该通过符合WTO规则的方式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