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广州市517岁儿童近视流行的客观状况,为评价标准对数视力表筛查视力不良的有效性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并经家长知情同意,对广州市6 580名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进行远视力表筛查,对其中视力<5.0的3 712名学生进行散瞳验光检查。结果散瞳前儿童的视力不良检出率为56.5%,视力不良的轻度、中度和重度构成比分别为14.9%,27.7%和57.4%;散瞳后的近视检出率为34.6%,远低于散瞳前的视力不良检出率(χ2=633.549,P<0.01)。近视的轻度、中度和高度的构成比分别为65.6%,31.0%和3.4%;低年龄组视力不良学生主要以远视为主,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步演变为以近视居多,而屈光正常属功能性近视的比例为11.4%。结论 517岁儿童近视患病率符合传统的年龄规律,远视力表筛查结果不能全面客观反映学生近视流行的真实状况,应修订现行的学生视力筛查方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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