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政府共签订7项核心人权公约,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和适用标准,此类公约在我国法院的适用模式仍较为模糊。从国际层面来看,一种具有融合特性且独立于传统国际法理论之外的新理论,即解释性适用理论开始出现并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法院所适用。这一理论对于我国法院如何适用核心人权公约具有很强地指导效应。通过分析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在涉及核心人权公约案件的司法审判活动,总结解释性适用理论的发展规律和转变轨迹,尝试为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核心人权公约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