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有效缓解我国法律教育日益突出的问题为目标,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被引入我国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局面。虽然许多教育工作者希望这一全新的教学模式能够成为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突破口,但法律诊所在运行过程中所暴露出的各种困境却似乎正在把这一相对先进的教育理念拉入中国法律教育的泥潭。为了寻找到造成这一现状的根本原因,我们必须对于实践中各种困扰的原因进行类型化的甄别和区分,从而剥离出诊所教育水土不服的结构性根源,并以此为根据,设计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改革规划思路。

  • 单位
    外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