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教育在学界普遍被认为具有准公共品性质,而准公共品价格应当遵循一定的市场化调节机制。据统计,我国大部分高等学校学费在十余年内未发生明显变化,在注重公平性的同时完全忽视了效率。分析国内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助学贷款数据发现,学费存在一定上涨的空间。高等学校财务状况显示,当前学费价格仅占生均教育支出不到20%,对比国外高等学校有结构性差异。采用成本比例法、通货膨胀法、收入比例法估算发现,调整后学费定价虽高于现阶段收取的学费,但通过现有的学生资助手段仍具有负担这一价格水平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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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金融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