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要求,日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