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新法”)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有家教不当行为,可被处以训诫或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处罚。新法还提出,家校社须协同监管家庭教育实施情况。但“法眼”如何进家门?“家事”是否真能靠法律规范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