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实现达标排放,某炼油厂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不同排放点源,确定了适宜的治理方案,并对相应的装置进行了改造。结果表明:通过将火车装车VOCs治理装置由吸收-吸附工艺改造为吸收-膜分离-变压吸附工艺,工业污水VOCs治理装置在生物-深度处理工艺后新增催化燃烧单元,氮封储罐采用吸收-直接燃烧工艺,三苯储罐采用外收集-加热炉燃烧工艺的改造后,各治理装置排放均可满足GB 31570—2015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