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饮料不能随便喝。去年,浙江省桐乡市公安局在办理一起毒品案件时,缴获了一批特殊的“饮料”。这个饮料酷似冰红茶,光看颜色与平时喝的饮料没有差别,因为无法确定涉案样品成分,桐乡警方立即将涉案“饮料”送到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展开检验鉴定,确定该“饮料”含有毒品前体成分(1,4-丁二醇),在人体内可以转化为毒品“快乐水”(γ-羟基丁酸),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新型毒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