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我国基层治安治理主体已发生演化,加强基层治安主体的建设有助于更好开展基层治安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治安治理效能。当前,基于沈阳市基层治安治理主体的建设实际,发现主体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社会治安治理主体参与度不高、基层治安治理主体管理水平低、基层治安治理主体工作效能低;分析成因后探寻沈阳市基层治安治理主体建设的路径可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围绕“五治”即自治、共治、德治、法治、智治,提出优化基层治安治理主体建设强有力的实效举措,推动基层治安治理共同体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