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中国和印度同属基础四国、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集团。近年来,由于发展水平不同,中印两国在减排意愿、排放峰值、是否出资等问题上立场出现差异。中国倾向于采用更加积极的方式参与国际气候治理,而印度受发展水平限制,仍然继续坚持和强调传统的发展中国家立场。部分问题上的立场差异虽未导致中印气候合作的瓦解,但在合作诉求、未来趋势和重点领域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分析和识别。作者认为,经济社会发展和需要排放空间的共同诉求仍然是未来两国开展气候合作的基础。加强中印气候合作,不仅有利于团结发展中国家共同争取和捍卫公平发展权益,还能成为拓展中印合作行动、增进中印双边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对外推广中国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潜在平台。在后《巴黎协定》时期,中国仍需继续保持和推进与印度的气候合作,加强已有合作机制,并在公平发展方案、可再生能源利用、生态文明研究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