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1.健全制度体系(1)增设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员级职称名称为农业技术员,助理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