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府厅字〔2023〕11号2023年2月16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入河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加强和规范全省排污口监督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