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日益严重的统治危机,光绪三十四年(1908),清廷倡办地方自治。各省遵照先城镇乡、后府厅州县的顺序筹办地方自治,城镇乡议事会遂全面推行。南部县是四川省较早推行地方自治的州县之一,较好地贯彻了《城镇乡自治章程》,于宣统年间成立一城四镇六乡议事、董事会,对南部县改革和社会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基于《清代南部县衙档案》,考察州县城议事会筹办、成立及其运行实态,揭示政治近代化视域下的基层社会民众向市民的转变与现代市政体制的萌芽,加深对清末城镇乡自治的认知和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