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中个人数据公开披露的相关配套规则尚不完善,这直接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中个人数据公开披露的合理性及规范性,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高效开展和公民个人隐私的必要保护。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个人数据公开披露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个人数据公开披露不够集中、脱敏处理标准各异及监督机制不完善三个方面。为此,有必要通过构建统一规范的个人数据公开披露平台、建立分类分级的个人数据公开披露机制、完善个人数据公开披露的监督机制来优化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中个人数据的公开披露机制。此外,有必要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公开披露的个人数据进行后续控制,遵循目的限定原则及数据最小必要原则,以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保护公民隐私利益为目的对个人数据的留存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