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针对增值税税率下调对企业税负及利润的影响,按购销均以含税价格计价、购销均以不含税价格计价、采购以含税价格计价销售以不含税价格计价、采购以不含税价格计价销售以含税价格计价等四种典型情况进行计算和分析,发现按第四种情况签订合同对企业最有利。在减税幅度既定的情况下,各相关企业具体的减税效果还要看企业所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的供需关系以及对上游销售方和下游购买方的议价能力。

  • 单位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