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在立法层面上构建了相对完善的政府审计独立制度,在"监审合一"框架内,南京国民政府通过宪法和审计法在审计机关职权划分、审计人员、审计行为等方面对政府审计独立制度进行了规定和保护,形成了较完备的政府审计独立制度。但由于南京国民政府反共反人民的本质,其设置的政府审计独立制度难以真正发挥实效。当前我国正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框架内修改审计法,如何通过修法最大限度地实现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包括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审计制度在内的各方面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可以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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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