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结合我国各类企业治理实践经验,认为在宏观层面,包括监事会在内的内部监督模式作为企业治理改革的重点,鼓励企业自主进行个性化设计,体现私法自治;微观层面,完善监事会制度应注重强化监督地位的独立性、维护监督权力的充实性、保证监督能力的高超性、保障监督动力的充足性,进而提升企业治理水平与发展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