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欧洲强国争夺海上霸权的争斗频仍。为打击海上贸易霸主荷兰,英法两国政府先后颁布《航海条例》(1651年)与《海事法典》(1681年)。《航海条例》是英国意欲建立全球海上贸易霸权的“白皮书”,《海事法典》则是法国要求占据海上贸易头号强国之位的“宣言书”。两国分别以法典为武器,与荷兰展开海上贸易的激烈博弈。英法都力图建构以自身为中心的世界海上贸易格局,它们的争斗同时影响了近代国际海洋贸易体系和海洋法律体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