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22-0430003鲁医保发〔2022〕33号各市医疗保障局,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山东省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45号),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和基金使用效率,省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协议文本(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