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日益复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逻辑亟待缕清。从规范层面观察,一般条款的文本范围需符合一般性的内在特征,语词概念应呈现自洽的内在体系,通过一般条款与类型化条款的衔接适用保证文本规范的融贯性。从价值层面观察,一般条款的适用需体现立法目的,实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亦应保持一定的谦抑性,使得个案认定符合市场竞争的固有规律。一般条款在网络环境中的适用需将基本原理与技术面向相结合,为维护网络竞争秩序作出有效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