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中,节水管理是难点。农业用水水源多、复杂多变,不同区域地下水水位变化大。现状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是政府考核指标,取水许可的相关指标无法管理到每个用水户,简单的水量、水价管理指标难以应对农业用水的复杂性和差异性。为了明确不同区域的超采危害程度,提出了“超采用水当量”概念,可以“水利用电量”代表“超采用水当量”,并以“水利用电价格”作为地下水超采区的管理指标。

  • 单位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旱作农业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