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冠状病毒的出现对现行国家疫情防治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我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仍然存在立法滞后、权力合法性基础薄弱和利益分配困难的固有矛盾。对此,应从理念、立法、体制、机制四个维度进行制度规制:增强应急处置的服务属性和治理元素,推动各层级法律规范的适时更新,完善权责配置和监督方式,形成紧密衔接、有序运行的防控、救助、补偿和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