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三项增值税改革措施,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调减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税率从11%调减至10%;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统一提高至500万元;对装备制造业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上述三项政策预计为市场主体减轻税负超过4000亿元。这些措施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