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是政府的法治化与数字化融合,是技术与制度关系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体现。从数字与制度关系原理的视角考察发现,我国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技术对制度促进不足、制度对技术规制不够、技术与制度未能形成良性互动关系等问题。为此,要建立完善统一的数字信息平台,完善数字信息收集与归集机制、实现数字信息全面共享机制,以此实现技术对制度的促进。要以公民权利为中心设计数字技术运用制度,改革数字技术运用的政府组织结构,完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完善数字技术运用的相关法律规范,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