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平衡处理文物活化利用与城市更新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文化及发展政策需要考量的重要问题。近年来,文物保育在香港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2007年10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2007-08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未来五年全力推动文物保育工作。此后,特区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文物保育措施,"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为其中之一,该计划通过邀请非牟利机构参与政府历史建筑活化项目并以社会企业的形式营运。透过活化利用,保存了历史建筑,为其注入新生命,供市民大众享用。通过对"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进行研究,从政策制定、执行过程、运行效果等角度,探讨香港的文物保育工作如何在决策和推行过程中既可保护文物的历史价值,符合社区居民和公众的利益,又能使文物再利用实现可持续性,发挥文化传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