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朝晚期,河北棉产区形成产地市场与中转集散市场两级市场体系,通过与外省棉花消费市场相连接,河北棉花得以大量外运。外运路线分东西南北四条,囊括华北大部以及西北、华中部分地区。山西花商在棉产地与消费市场广设花店,并凭托由制度化的书信经营形成的信息网络和以资金融通、清算为内容的金融体系,构建了完整的棉花贸易体系,实现购销一体化。山西花商也因此成为晚清河北棉花贸易发展的重要内生性因素。河北棉花西运山西,成本由花价、脚费、包装费用、厘金、官税、店用与打用钱(银)等部分构成。在棉花贸易过程中,因各地棉平与货币不同,棉花运往目的地后需对货币和重量进行换算;与其他商品不同,棉花价格以重量表示,花商利润主要来源于棉花在买进卖出时计费重量之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