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保障不同时间尺度的电力供需平衡和新能源高水平消纳,是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内在需求,更是推动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的迫切要求。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储能产业发展目标,引起储能行业乃至能源行业的高度关注。目前,市场主体地位不明确、补偿机制和盈利模式不完善是制约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亟须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发挥市场引导作用,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