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明确了方向指引。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村民自治塑造了一种有效的乡村治理模式,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村民自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纽带,不发展好农村的民主自治,就难以实现真正的乡村振兴。但是,在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却面临着自治主体缺位、自治单元设置过大、财力支撑欠缺以及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等困境。只有不断加强乡村自治人才队伍建设、科学设置自治单元、夯实村民自治财力基础并完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及制度保障等,才能真正实现自治有效,促进乡村善治,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