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民初是北京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过渡时期。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结束后,西方的城市管理机构被清政府改造利用,在新政时期交替出现了众多治理机构。从名称与职能范围的角度考察,城市机构的功能日渐由军事治安演变为民事管理。都与城关系愈发明晰。民国初年的京都市政公所,已与京师警察厅地位平等,并主导着北京城市的近代化改造。北平市政府的成立,表明北京的城市行政主体地位已完全确立。

  • 单位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