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法学专业的本科教学普遍存在着授课内容单一、理论与实务脱节、师生参与不均衡等问题,成为制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因素。破解这些问题的着力点在于,改革过于陈旧的课程考核方式,引入形成性评价,对本科生的学业进行合理"增负"。对于《行政诉讼法学》课程而言,这要求在课程设计中涵盖基础知识、司法实务、学术研究等多元化的评价单元,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反馈与纠正。实践证明,将形成性评价方式应用于法学课程之中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自主性与积极性,也得到了学生的欢迎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