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过程中,公共体育设施可以被政府征用,转换成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体育设施作为公共用物,其原本的公共目的在于政府提供服务以满足公众的体育活动需求。同时,对公共体育设施也可以进行临时性的功能转换和根本性的功能转变,这两种形式的功能变更均应受到公共目的的限制。公共体育设施作为应急征用的对象具有理论合理性和现实必要性,与现有的法律规定并不矛盾,且符合比例原则和公共利益的需求。为了保障征用公共体育设施功能转换的有效性,应当注重公共体育设施应急征用在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的过程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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