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数据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当前我国数据权利制度体系尚不完善,严重阻碍数据资源流动、转化与增值,引发国家数据安全问题。数据权利体系范畴包括国家数据主权、数据人格权和数据财产权,德、美、俄等国数据权利体系演化历程不同,呈现德国沿袭传统式、美国修正扩张式、俄罗斯突进式演化的不同数据权利演化模式。以国际模式为参考,我国应进一步完善数据权利体系宏观架构,加强具体权利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