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23-0040004鲁工信消〔2023〕160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检查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公安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山东省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