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所颁布的《公司法》对于利益冲突交易已经进行了非常明确的限制及规定,针对利益冲突交易实际进行中,仍需要建立对应的利益冲突交易相关制度构建,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按照《公司法》相关内容,对于利益冲突持有中立态度,建立合理的利益冲突交易衡量性指标,利益冲突交易标准的衡量需要进行不断改善及完善,确保公司能够进行正常性运转,将市场交易不断规范,确保相关利益人员的基本利益。从公司法整体性标准出发,对于利益冲突交易相关制度进行建设,将对应法律法规内容不断细化加强,与市场上的各类公司实际发展及市场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我国公司法中的利益冲突交易制度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