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书法艺术从其图形构造以及外在表现形式上来说具有较为突出的主观主义色彩,即不同类型、不同作者针对同一字体、碑刻等的文字化表达都具有其独有的特征,这些特征的集合亦代表着不同书法作者的独特行笔方法,已成为辨识其作品的最主要方式之一。书法艺术的差异性和个体性使得其在具体学习的过程中,在不断形成自身书画风格时,必须以吸取、借鉴前人的书法作品作为提高自身书法水平的重要前置性条件,进而逐步形成自身特有的书法艺术风格。在这一维度下,就必须充分认识到书法艺术中“临摹”与“创作”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必须充分发挥临摹与创作在提高自身书法艺术水平、形成自身独具变现力的书法艺术风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充分临摹优秀作品的行为方式的指引下实现自身书法作品的创作,为构建自身独有的、区别于他人的书法艺术风格夯实“临”与“创”的基础。基于此,本文将以书法艺术实践中“临”与“创”的概念内涵为逻辑起点,分析书法艺术实践中“临”与“创”对于书法艺术水平提升、自身风格养成的重要作用,在深刻把握二者实践价值的基础上,对其“临”与“创”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研究,并以其实际联系出发,积极探索、总结书法艺术创作中发挥好“临”与“创”二者的功效的方法论,以实现书法艺术水平的显著提升,切实激发“临”与“创”在书法艺术实践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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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澳门理工大学